生活中有很多夫妻,或是预备结婚进入二人世界的伴侣都会打算一起买房,为了感情更牢固,也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,这些关于买房主贷款人常见的误区可不能错过。
1、房贷由主贷人一人承担
不管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,只要参贷人参与了还贷,这套房子就有参贷人的一份。所以不管怎样,就算是为了夫妻和美,夫妻还是应该尽量一起还贷。
这里要说明的是对于夫妻来说,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,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,这也就说明另一方不论是否在房本上有名字,都是有资格参与还贷的。
以后如果你要求另一方帮忙还贷,对方以房本上没有名字,房子不属于ta的来作为借口的时候,你就可以这样反驳ta了。
2、主贷人占有大部分的房屋产权
如果是婚前买房,房子是平均分配还是按份分配,其实是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去约定好的,并不是主贷人就一定占有大部分的房子产权。
而如果是婚后买房,那么是不是主贷人,都与房产所占份额并没有关系,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将平均分配产权。
3、不是主贷人,离婚就不用还房贷
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,那么房贷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,因此无论是否身为“主贷人”,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,夫妻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。
只有当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,作为“共同贷款人”的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,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。
以上就是关于主贷人常见误区的一些介绍了,如果各位还想了解更多房产知识的话就多多关注我们吧!